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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间上的爱情无非大同小异

一只人文主义狗:

  最近@我的前任是极品 发了一条微博:前任或者现任给你做过最感动的事情是什么。

  我翻完了几乎全部的评论,翻到最后泪流满面,哭着给男朋友打电话,他问我怎么,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,一直哭,只是我发现上面提到的每一个感动的细节他都做过。

  不过是这些啊,所谓爱情感动的瞬间,无非是蹲下身给我系鞋带,无非是从很遥远的异地飞回来给一个惊喜,无非是吵架时打不停的电话或者半夜在楼下等待,无非是月经时一个大男人去买卫生巾泡红糖水,无非是挑螺丝的肉或者是把芒果剥皮之后再给我吃,无非是半夜发抖的时候说一句我在,无非是忽然的一个吻和一句我爱你,无非是半夜出去吃烧烤然后在无人的大马路上走在正中央,无非是帮我洗衣服,无非是在生病的时候喂我吃药陪我睡觉,无非是下班很晚了还坐2个小时的公交车来学校看我有时候就只呆40分钟,无非是我要什么就买什么给我,无非是说想跟我永远在一起。

  无非就是如此,在恋爱中的女人就是小孩子竟然会很喜欢气球和旺仔牛奶。甚至有时候很想自己生病,靠在自己男朋友身上打吊针看着他为自己跑来跑去的囧样。会吵着要棒棒糖,动不动就是你不给我买冰糖葫芦你就是不爱我,或者突然发个小脾气找不到任何理由,也许就是没转发一条自己的微博或者就只是一个短信迟了5分钟回复,就会自己阴沉很久说着自己静一静却不断期待连续不断的未接来电。被电视剧腐害太多,希望有个大男生站在下雨天里大叫我爱你,还是刻骨铭心的半夜出逃私奔到看不清未来的地方,衣衫褴褛在车站相拥就似乎拥有了对方所有的未来。

  曾经刻骨铭心过的爱情为什么要经历分手。大家都说最好的分手就是感情的冷却,双方不带一丝留恋的和平分手,事实却是对彼此的厌倦,爱情摆上高尚的层面,难道不应该是天长地久,怎么会厌倦了就不要了呢。分手也要轰轰烈烈双方痛哭流涕,最后一场电影,最后一次牵手拥抱亲吻,最后一封长短信,饿个3,4天,然后剪个短发,酗酒一个星期,把头埋在枕头里一哭就是一个下午一个晚上,这样是不是才算刻骨铭心的爱过。我就是在现在,会经常想起来一些地方一些事情,半夜在操场上喝酒知道他回不了家,去黄山的车上靠着他睡了好几个小时,明明就没过去很久,却想起来悲伤却大于幸福。幸福过了头就会患得患失,没有安全感,怕一天好几个小时的电话到1个小时到30分钟到1分钟到没有,就这样很自然的分开,这在我看来是最不像是爱情的分手。我甚至希望他在我毅然决绝分手的那天晚上站在我寝室楼下淋雨,我甚至希望他辞掉工作来美国找我,我说我在帝国大厦等你,如果你找得到我我们就一直到永远,大都都是被电影蛊惑。一个房间各干各事偶尔接吻,换了一个不过是做同样的事情,为什么这么乐此不疲,我期待的那个完美的人,不只是分开之后才能要死要活祈求怜悯,不是做牛做马为了一个冷冷的笑容。我不明白,世间的爱情,那么相似,为什么每一个在其中的人却被这些大同小异的瞬间感动,一辈子都不忍放下。

  要恋爱就天长地久吧,对得起承诺,对得起时间,对得起过往,一辈子可以有很多伴侣,最爱的就是唯一一个。那种撕心裂肺,每一个清晰的小细节,那种感动之余的悲伤,患得患失的愁苦,无非就是爱情呐。爱情本身就是痛苦大于幸福,就像是一个人的生活,艰难险阻往往会多余安然寂静。

  世间上的爱情无非大同小异,所以的恋人们呐,珍惜眼前人,有情人终成眷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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